律师介绍
刘国琳,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擅长刑事辩护和民、商事法律业务。曾参与《洛阳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条例》的起草工作。
律师以案说法之未成年犯罪维权
未成年人李某涉嫌诈骗一案,我接受犯罪嫌疑人李某亲属的委托,作为其侦查阶段的辩护人。
我向侦查机关了解了有关的案件信息,并到看守所会见了李某,通过交流,我了解到李某父母离异,家境不好,母亲收入不高。2019年10月,李某为了谋生被应聘到新区一家公司上班。上班一个月后,发现工作任务不合法,就辞职了。通过了解案情,我对李某进行了普法教育,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。
我对案件进行了仔细研判,认为李某作案时不满18岁,系未成年人,因年少无知而误入歧途,工作后仅得到800元工资,诈骗所得全部由老板控制并获得。李某到案后认罪态度很好,无前科,系初犯、偶犯,一贯表现良好。且当其发现老板指派的工作任务明显不合法,立刻辞去工作,及时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行为,并且其涉案金额2万余元,数额较少。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。为此,我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对李某取保候审的申请,同时向公安机关递交相应的辩护意见。
经过与公安机关多方沟通,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,对李某依法取保候审,变更了强制措施。李某表示,今后一定好好工作,重新做人。建议所有的未成年人能够以此为戒,积极学法、严格守法、依法办事,依法维权。